捷游日本 - 合作伙伴申请
捷游日本 - 把优惠传递到游客每一次出行中!
请填写下列“捷游合作伙伴申请表”。
在收到您的申请后,捷游团队将核实您的资料,并根据您填写的信息为您分配捷游ID和优惠券。
我们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您的捷游ID、优惠券图片及下载链接。
我们会妥善保管您的个人信息,仅用于双方的合作。
* 为必填项目。
所在国或地区
*
中国内地
台湾地区
香港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印度尼西亚
马来西亚
其他
主营业务类型
*
旅行社
WIFI租赁或sim卡销售
媒体
当地自由行产品
导游
其他
*
(选择其他时请填入具体内容)
旅行社特色类型
*
传统旅行社
旅游电商OTA
主营签证
主营交通卡门票等周边产品
其他
*
(选择其他时请填入具体内容)
公司名称
*
(除了导游的个人注册外,均请填入公司名称)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是您找回密码、我们和您联系的重要方式,请提供您常用的邮箱地址
部门
*
(除了导游的个人注册外,均请填入部门名称)
联系人姓名
*
联系人性别
*
男士
女士
联系电话
*
办公地址
*
优惠券分发方式
*
●请填写您计划通过哪些渠道分发优惠券,如果有多个渠道,请逐一填写。
(如:刊登优惠券网站的URL、APP名称、自媒体平台名称与账号、随SIM卡邮寄)。
预计分发人数
*
●请填写预计的每月分发人数。
(如:预计分发1000人/月)
需要优惠券语言版本
*
中文简体
中文繁體
英文
韓文
领款方式
*
按照捷游支付方式统一办理。
详细请参见最下方《捷游分发合作条款》第10条(关于支付)
同意
银行信息
●销售提成款项将由日本银行汇出
※若使用非日本银行账户接收款项,请以英文提供以下信息
收款人名称(Beneficiary’s name):
收款银行名称(Name of Beneficiary’s bank):
收款银行地址[市-省-国家](Address of Beneficiary’s bank[city-province-country]):
收款人地址(Beneficiary’s address) :
收款人帐号(Beneficiary’s Account No.):
SWIFT CODE:
※若使用日本银行账户接收款项,请以日文提供以下信息
◆银行名:
◆支店名:
◆预金科目:
◆口座番号:
◆口座名义:
株式会社风树(以下简称为“本公司”)为方便访日游客在日本的购物和消费,推出捷游日本项目(日文:J游),与日本当地的实体店、品牌商、观光资源拥有者等日本商家(以下简称捷游日本商家)合作,为访日游客提供日本名店名品的信息、购买便利、优惠乃至贵宾服务(以下简称捷游信息及优惠)。同时,本公司与其中大多数捷游日本商家建立了销售提成机制。 捷游信息及优惠通过捷游分发网络送抵访日游客,捷游分发网由本公司和捷游分发商构成,捷游分发商指与访日游客有直接接点、认同本公司理念、愿与本公司开展捷游信息服务的分发合作、领取销售提成的个人或组织。成为捷游分发商需同意并遵守捷游分发合作条款(以下简称“本合作条款”)。 第1条(捷游信息及优惠) 捷游信息及优惠的服务对象为访日游客,以电子媒体、纸媒等形式提供给捷游分发商,捷游分发商将这些附带自己独有信息的媒体发放给自己的访日游客,访日游客可享受丰富、实惠的购物体验。捷游信息及优惠主要内容包括: 日本名店优惠券(www.j-travel.net)、日本当地的名店信息以及为访日游客提供的捷游优惠。访日游客在访日期间使用相应店铺的优惠券后,访日游客可享受优惠,捷游分发商可获得有销售提成机制商家的提成。 第2条(成为捷游分发商需具备的资格) 与访日游客有直接接点,可以将刊载捷游日本名店名品信息、优惠等捷游信息的电子媒体或纸媒传递给访日游客的个人或组织,包括以下行业或类别: 1.中国以及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访日旅行社(包括OTA)以及旅行周边业务公司 2.刊载日本旅游以及在日购物、日本商品的媒体(包括网站、APP、杂志等) 3.提供在日本可使用的移动支付、银行卡、信用卡服务的相关公司 4.在日本从事导游、地陪等工作的在日华侨 5.在各大SNS上有影响力、具有媒体效应的个人或组织 6.其他与上述相关联的个人或组织 第3条(加盟方式) 成为捷游分发商需要注册加盟,签约方式为网签,同意本合作条款后可以提交加盟申请。申请注册页面为: http://www.j-travel.net/hezuo/index.php 第4条(捷游分发商的审核及认定) 1.本公司接到加盟申请后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将成为捷游分发商。本公司将通过申请者在申请时提供的邮箱发送审核结果,申请者接收到捷游ID和密码即表示通过审核、与本公司合作开始。 2.捷游ID为4位数字、合作期间长期有效,是本公司识别捷游分发商最重要的标识,捷游分发商需妥善保管自己的捷游ID和密码,所有来自该ID的问询和登录,本公司均视为分发商本人的行为,由于分发商本人对ID和密码保管不妥造成的损害,由分发商本人负责。 3.获得捷游ID和密码后,捷游分发商可登录“捷游查询系统”上的个人页面,查询并获取捷游合作资源。捷游查询系统是本公司与捷游分发商联系的最重要途径,本公司通过捷游查询系统向分发商发布信息。“捷游查询系统”网址: http://j-travel.net/guest_s/login/index.php 第5条(资源提供) 捷游分发商在获得捷游ID和密码的同时,本公司已经为其单独制作好以下资源,资源均放在“捷游查询系统”里,分发商可登录查询、使用。资源包括: 1.日本名店优惠券(www.j-travel.net)专用网址、二维码以及宣传图。分发商将这些资源通过自己方便的途径发放给自己的访日游客,访日游客点击或扫描进入网站后,每个页面均带有分发商信息,访日游客按照使用说明使用后,捷游分发商将获得有销售提成机制商家的提成。 2.捷游日本商家合作的详细信息(“提成·优惠”页),各个捷游日本商家的日本名店名品的特色、魅力、可给访日游客提供的优惠、有效期限及规则,分发商的提成详情、支付周期等。 3.捷游日本商家的合作类型分为: 1)对捷游分发商有提成,对消费者无优惠 2)对捷游分发商有提成,对消费者有优惠 3)对捷游分发商无提成,对消费者有优惠 4.部分捷游日本商家对捷游分发商有提成,但可对应的分发商数额有限,需要满足其要求的销售额等条件后,日本商家才能给予识别该分发商销售额的条码或方式。对于这些本公司有资源,但分发商已经获得或还未获得、符合条件后可获得的资源,分发商的个人查询页面的“提成·优惠”页均有标识。 第6条(捷游查询系统) 除了第5条(资源提供)外,捷游查询系统作为本公司与捷游分发商联系的最重要途径,分发商还可查询: 1.最新消息。包括但不限于日本名店优惠新合作店铺和条件的发布等合作资源、条款变更等各类信息。 2.销售查询。可查询分发商的访日游客在“日本名店惠”中有销售提成商家产生的销售额。 3.支付明细。预计支付的金额、日期和已经支付完毕的金额、日期。 4.Q&A 5.个人信息。分发商注册时提供的信息,有变更时联系本公司修改。 6.联系我们。本公司的联系方式。 第7条(捷游媒体) 捷游信息服务及优惠以电子媒体和纸质媒体形式提供给分发商,不论是电子媒体或是纸质媒体,媒体数据均可从捷游查询系统下载。捷游媒体包括: 1.电子媒体 所有分发商均可获得独家的以下电子媒体资源: 1)带有日本名店优惠券(www.j-travel.net)分发商专用网址或二维码的电子宣传图 2)“提成·优惠”里登载的日本名店、日本名品的电子宣传图 2.纸质媒体 1)本公司现阶段提供的纸质媒体为护照卡,刊登内容与1.电子媒体相同,展示方式或与电子媒体一致或根据纸质媒体特点有所变化。 2)本公司提供印刷文件,捷游分发商自行印刷分发。 3.捷游媒体和分发提成 捷游媒体中,带有分发商的捷游ID、二维码、日本商家分的独享条码的,即有分发提成。 4.分发形式 捷游分发商可通过邮件、自有网站或App、微信、实体店、邮寄等自己擅长的途径进行分发,可分发日本名店优惠券整个网站信息或部分信息。 第8条(捷游分发商对捷游媒体的分发、访日游客的使用) 1.捷游分发商将自己的捷游电子媒体或纸质媒体通过自己的渠道发放给访日游客,访日游客自己通过捷游分发商提供的专用页面里的二维码、条码、优惠券购物,可享受到页面上约定的捷游优惠等福利,捷游分发商可获得有销售提成机制商家的提成。 2.捷游分发商必须将包括优惠券在内的捷游媒体免费发放给访日游客,除去在“捷游查询系统”有特殊说明之外,包括优惠券在内的捷游媒体一律不得销售贩卖,一旦发现捷游分发商有销售贩卖行为,本公司将立即取消其分发商资格并终止合作关系。 3.捷游分发商在推广自己的捷游专用页面或二维码时,可附带上日本名店优惠券(www.j-travel.net)页面里显示的相关日本名店名品的信息,但所有信息不可更改。 4.捷游分发商的客人在捷游日本商家购物时,针对优惠等与捷游日本商家产生分歧或者捷游分发商对捷游日本商家上报的自己客人相关购物金额产生疑问时,首先应与本公司联系,由本公司出面处理,不得直接与捷游日本商家联系、发生争执。 5.捷游日本商家有权要求本公司取消捷游分发商对该店铺的送客权利,一旦捷游日本商家提出相关要求,本公司将依据捷游日本商家的要求办理,但此捷游分发商对其他捷游日本商家仍有送客资格;如果有两家捷游日本商家提出相关要求,本公司将取消该捷游分发商对所有捷游日本商家的送客资格,并立即终止与其合作。 第9条(销售提成的通知和确认) 1.有销售提成合作的捷游日本商家,每月月初会反馈与之合作分发商上个月的销售信息,捷游分发商可在每月10日前后登录“捷游查询系统”查询上个月各个店铺的销售额、提成状况。 2.如果访日游客出现了退货退款等销售额出现变动的情况,捷游日本商家会将相应销售额扣除,显示负数,与已经产生的相应数量的销售额相抵。 3.本公司保证将捷游日本商家提交的销售额如实通知捷游分发商。当分发商在查询系统里看到的销售提成信息与自己掌握的不符时,捷游分发商需在看到销售额5天之内与本公司联系,本公司将配合捷游分发商与捷游日本商家进行核对,核实需要捷游分发商出示捷游商家的购物小票(レシート)等凭证。经核实,捷游分发商的访日游客操作方法正确,产生的销售额确实属于捷游分发商应该领取的销售提成部分、但因为店铺统计疏漏而没有提交给本公司的,本公司会督促捷游日本商家今后统计更加严谨;同时,针对此笔销售提成的差额部分,本公司将支付给捷游分发商双倍的销售提成。 4.“捷游查询系统”可查询的销售提成期限为24个月。 第10条(关于支付) 1.支付时间。现阶段本公司每月进行支付,分别支付捷游日本商家在前一个月月末已经支付给本公司的销售提成,即还未支付的,到前一个月月末为止的“预计最早付款月”金额的合计。各店铺销售提成支付时间各有不同,销售月和与之相应的销售提成的预计最早支付月以各个店铺信息中的说明为准。 2.支付金额。 1)本公司支付金额以日元为准,最低支付金额为10,000日元。可支付的金额累计达到10,000日元后,本公司将在最近的支付时间里支付。 2)当本公司预计支付金额在10,001日元~50,000日元时,向在日居住者支付日元,向在中国居住者支付相应的人民币,人民币与日元的汇率以支付月第一天的中国银行折算价为准。汇款手续费由本公司承担。 3)当本公司预计支付金额超过50,000日元时,需要捷游分发商在预计支付月的前一个月月底提供以日元为准的请款书,日本境外结算货币可选择人民币、美元等当地币种。请求书确认无误后,本公司将在预计支付月从日本直接支付,支付到日本境内账号时币种为日元,汇款手续费由本公司承担;从日本支付到海外账号时,请求书上需额外写明英文账号以及收款人地址等银行所需要的海外汇款必需信息,汇出的人民币、美元或其他币种金额为银行根据支付当日汇率自动计算的金额,本公司负责支付汇款银行的汇费,捷游分发商负责支付中转银行及收款银行的处理手续费。 4)不在日本或中国居住的捷游分发商的支付方式与金额,以本条2.支付金额的3)为准,不适用于本条2.支付金额的1)和2)。 5)因为分发商提供账号错误造成支付后被退款时,由此产生的银行手续费将从分发商预计汇款额中扣除。 3.税金。本公司支付的金额里包含所得税、消费税等相关税金,捷游分发商需要按照所在国要求自行缴纳相关税金。 4.支付期限。销售提成支付期限为24个月,当到第24个月月底时,包括以下情况但不限于以下情况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销售提成,到第25个月时将自动失效、归零: 1)累计销售提成未达到本公司支付的最低金额10,000日元。 2)金额属于可以支付范围,但注册时没有提供银行信息、提供的银行信息不全或银行信息有误导致无法支付的。 3)在银行信息不全或支付出现问题时本公司欲与捷游分发商沟通,但按照捷游分发商注册时提供的信息无法取得联系,或联系方式畅通但捷游分发合作方不提供完整、正确银行信息导致支付依然无法完成的。 第11条(保守秘密) 1.捷游分发商通过本条款以及“捷游查询系统”获知的所有信息(不包含“日本名店惠”和“日本名品购”公开刊载的信息),除了为达成本合作目的以外不可用于其他用途。不论本合作是否持续,除了必须了解、参与本业务的上司和相关工作人员以外,不得向第三者公开、泄露。第14条分发合作关系终止后一年之内依旧有效。 2.本公司确保捷游分发商提供的注册信息仅用于本合作目的,以及为达成合作或合作过程中,捷游日本商家或日本税务等相关政府机构出于合理目的要求提供时。 第12条(捷游项目信息的更新、变更) 包括本合作条款在内,本公司有权根据需要更新、变更捷游项目相关的所有信息,相应更新和变更本公司均将通过“捷游查询系统”发布。信息变更后,捷游分发商如果有异议,可在信息更新、变更当月提出终止合作的要求,本公司接到该要求后会在三个工作日之内与捷游分发商联系,并依照原有合作条款规定办理合作终止手续、支付相应销售提成;如果在信息更新、变更月之内没有收到合作终止意向,本公司将视捷游分发商已经同意相关的更新、变更信息,并按照新的内容继续开展合作。 第13条(分发合作关系的更新) 1.本公司发送捷游ID到捷游分发商指定邮箱之日算起,到3月31日为与本公司的第一年合作期。其后,4月1日到次年3月31日每1年为一个合作期,双方在合作期结束前1个月无异议提出的情况下,分发合作关系将自动更新1年,其后如此。 2.在合作期间,捷游分发商由本公司分配所得的捷游日本商家的独享码需持续使用,不得更换成其他公司提供的优惠券或者直接联系捷游日本商家开展合作。如果发现捷游分发商有此行为,本公司将立即终止与其合作,收回所有资源,并有权不支付未支付的销售提成。此条件在合作关系终止一年内有效。 第14条(分发合作关系的终止) 1.如果捷游分发商不想再续约、退出捷游分发机制,可在合作期结束的1个月之前(2月末之前),通过电子邮件 japan@j-travel.net 与本公司直接联系,本公司将在接到联系后三个工作日之内与分发商联系,收回给予分发商的分发资源,并结算2月底为止捷游分发商已经产生的相关销售提成,按照第10条(关于支付)支付条件的进行支付,此次支付完毕即合作关系自动终止。 2.如果本公司做出停止捷游日本项目以及相关业务判断时,本公司将提前1个月通过“捷游查询系统”发出通知,但对于发出通知前捷游分发商已经发生的销售额,本公司将按照到通知发布为止约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条件支付给捷游分发商,此次支付完毕后,合作关系自动终止。 3.捷游分发合作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本公司。合作双方一旦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解决,无法解决时,本公司将在争议发生开始当月算起,到第3个月的月末结算此时间点上明了的、捷游分发商已经产生的、符合第10条(关于支付)的支付条件的相关销售提成并进行支付,此次支付完毕后,合作关系自动终止。 制定与修订日期: 2009年10月制定 2017年06月改订 2019年12月改订 2022年11月改订 2023年02月改订 2025年07月改订